第十四回 帐里香飘奇扑朔-《牧野流星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残月西斜,已是接近破晓时分了,金碧漪已是骑了一匹马先走,料想他是不会回到这里来了,杨华只好把他的那床轻纱卷起来,施展轻功,下山而去。他的心里抱着万一的希望,希望金碧漪或者会在山下等他。也只有见着了金碧漪,才能够打破他心里的闷葫芦。

    想不到没见着金碧漪,却在山下隐隐看见在前面行走的三条黑影。

    前行的正是刚才和他交手的那三个人:刘挺之、叶谷浑和邓中艾。杨华孤掌难鸣,不敢让他们发现,但又想听他们说些什么,只好匿藏乱草丛中,伏地听声。

    只听得叶谷浑道:“你们听见蹄声没有?”

    邓中艾道:“前后两次,都听见了。似乎是一骑向西,一骑向东。好在不是向咱们这方向跑来。奇怪,他们怎么不走同一方向?”

    叶谷浑道:“这有什么奇怪,这两个小子事先没有约定,山上那小子逃走的时候,山下那小子还在和咱们拼斗呢。后来逃跑的这个小子想必以为他的朋友是回到玉树山去。”他们以为骑马走了的这两个人是杨华和金碧漪,却不知只猜中了一个,杨华可还正在后面。

    叶谷浑说道:“想不到咱们白走一遍,毫无所获!”

    刘挺之哼了一声,说道:“谁想得到横里杀出一个程咬金呢?还算咱们运气不错,要是让他们三个会合,咱们恐怕还要吃亏!”

    邓中艾道:“后来来的那个小子,当真是金逐流的儿子么?”

    刘挺之冷笑:“那还有假?如果我不是确实知道他是金逐流的儿子,我岂能那样忍气吞声,他喝我滚我就滚呢?嘿嘿,你是不是笑我刚才胆子太过小了?”

    邓中艾连忙替他兜回面子,说道:“哪里,哪里,刘大哥,你这是应付得宜。单独一个金逐流的儿子,咱们原是不用怕,但他的剑法一定比那个姓杨的小子还要高强,两个人联手,咱们已是没有便宜可占。何况咱们也得罪不起金逐流呢!好汉不吃眼前亏,当然是三十六着走为上着了!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后面的话已听不清楚。杨华出来一看,那三个人的背影也看不见了。

    杨华又惊又喜,心中苦笑,想道:“要是我早知道他是金逐流的儿子,我就不会和他打这一架了。如今可是糊里糊涂的和这位金少侠结上梁子啦。”

    再又想道:“金逐流只有一个儿子,那么金碧漪当然不会也是了。不过他们同是姓金,或许是堂兄弟也说不定,故此他要来找金碧漪。但是,他为什么要骂我轻薄无行?”杨华岂非糊涂,但有一种可能,他却不敢糊猜乱想。当下只好怀着一个闷葫芦,怅怅惘惘继续前行。一路平安无事,这一天已经踏入柴达木的山区了。山区的边缘,有个小小的市集,名叫平安集。市集的规模虽然很小,却不啻是山区的咽喉,有了它才能呼吸畅通。五天一次墟期,山地人把土产挑出来卖,换回油盐布匹等日常用品。是以这小市集也聚居有百来户人家,十多间商店,一间客栈。杨华早已在路上打听清楚,过了这平安集就是人烟稀少的山区了,所以必须在这里备办干粮。还有,假如是外地来的客人,不熟悉山区的道路,最好就在这小市集找个向导。否则到了山区才找人带路,那就未必找得到了。

    杨华了解这些情况之后,不觉又思念起金碧漪来。“要是有他同行,那就方便得多了。我是来找孟元超报仇的,当然不能让向导带我去,只好凭着自己瞎闯了。”

    这天不是墟期,集上冷冷清清。杨华备办了足供的干粮,便在那间客栈投宿。此时已是天黑时分,客栈外面有个木板搭盖的马厩,一个小厮正从马厩出来,随手掩上了板门。

    杨华忽听得一声马嘶,这马嘶之声竟是似曾相识。杨华心中一动,连忙把眼光投射过去,隐约看见一匹纯白的马正在吃草。可惜夜色苍茫,他还未曾看得清楚,那小厮已是把板门关上。

    金碧漪那匹坐骑正是白马,但由于看不真切,杨华却不敢断定,是否就是那匹白马。他心里惊疑不定,上前和那小厮搭讪。

    那小厮道:“客官是来投店的么?”

    杨华说道:“不错。请问贵店的客人多不多?”

    那小厮道:“生意清淡得很,好几天没有客人上门,今天方才来了两个。你打听这个干嘛?”

    杨华说道:“我担心没有房间。”

    那小厮笑道:“你要十间都有。进去吧。”

    杨华道:“这两个客人多大年纪,可是和我一样,从外地来的么?”

    那小厮盯了杨华一眼,冷冷说道:“我一向不爱多管闲事,没有问过是哪里来的。年纪多大,我也不会看,有一个有胡子,有一个没胡子,大概总比我年纪长吧。你管他们的年纪做什么?”

    杨华尴尬笑道:“随便问问。”他有过在小金川寻访义军的经验,见这小厮对他似乎怀有敌意,不由得心头一凛,瞿然省起:自己可能已经惹起了他的疑心,当下也就不敢多问了。

    店主人直上直下打量了杨华一番,说道:“客官,你贵姓?”杨华说道:“小姓杨。”店主人道:“杨大爷,你上哪儿?”杨华心里想道:“我若然说是往柴达木山区探亲,山里人恐怕是他熟悉,骗也骗不过他。”于是说道:“我是往鄂克昭盟找活干的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怔了一怔,说道:“往鄂克昭盟为何不走平路?”

    杨华说道:“走山路快些,那边的雇主等着用人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不过山区近来不大平静,你知道么?”

    杨华笑道:“我身无长物,怕什么?”

    店主人不再盘问,说道:“好,我给你一间上房。你吃过晚饭没有?”

    杨华说道:“在集上吃过了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杨大爷,你很喜欢喝酒的吗?”

    杨华诧道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我闻得酒香,你这皮袋里敢情是葡萄酒吧?”原来杨华在白教喇嘛带出来的那一皮袋葡萄美酒还有一小半未喝完。

    杨华笑道:“不错,你真是大行家,连什么酒都闻得出来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我们这个小市集似乎没有这样好的葡萄酒!”

    杨华说道:“这是前几天在路上买的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原来如此。”似乎有点不大相信的样子。

    杨华想道:“纵然他有疑心,料他也不会猜得着酒的来历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抱歉得很,小店设备简陋,连蚊帐也没有。好在现在是冬天,也没蚊子。”杨华说道:“不用客气,我是荒山野岭都露宿惯的。”

    店主人道:“客官请早安歇。”

    杨华待他离开之后,掩上房门,自言自语道:“窗子也是破的。虽然没有蚊,冷风刮来,也是难受。好在我自己带有蚊帐。”

    他把金碧漪那床轻纱帐挂了起来,又自言自语道:“这是天蚕丝织成的帐,这样好的宝贝却有人随手抛掉,好在我捡起来。”

    这些话当然是想说给金碧漪听的,用传音入密的内功把声音传送出去,声音虽然不大,料想附近几间房间,里面倘若有客人的话,应该都听得见。

    过了半个时辰,仍是毫无动静。杨华好生失望,暗自想道:“恐怕是我的一厢情愿了,天下哪有这样的巧事,金碧漪也会刚好在这小客栈里?天下白马多得很,那匹白马,也未必就是他的坐骑。”

    杨华虽然心里在想:“天下哪有这样的巧事?”但却止不住在思念金碧漪。只听得卜卜卜的更夫击柝声,已是三更时分了。杨华毫无睡意,拔掉皮袋的木塞,喝了一口葡萄酒,独对青灯,朗吟一首唐诗:

    城阙辅三秦,风烟望五津。

    与君离别意,同是宦游人。

    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

    无为在歧路,儿女共沾巾。

    这是初唐四杰之一少年才子王勃写给他一位姓杜的朋友的诗,原题为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川》。少府是唐代县尉的通称,“之任”即“上任”,“蜀川”泛指蜀地。

    诗人是在长安给朋友送行的。“城阙辅三秦”,意思是长安城官阙嵯峨,险要“三秦”从四面卫护着它。“三秦”相当于现在陕西省中部和北部一带地方。“五津”指白华津、万里津、江首津、涉头津、江南津,都是四川省长江上的津口,这里用来代表“杜少府”要去的“蜀川”。“城阙辅三秦”点出送别的地点,“风烟望五津”点出行人要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与君离别意,同是宦游人。”这两句承上而来,是诗人安慰他的朋友,意思是说:“你为了做官的原故,远去蜀川,我也是为了做官来到长安,同属‘宦游’之身,远离乡土作客他方的感触,彼此都是一样的。”

    转入五、六两句,诗人进一步申明了自己的看法: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”意思是说:“朋友分手,固然不免黯然神伤,但想到自己仍然有个知己,即使分隔在天涯海角,也是和近邻一样。”于是在结尾两句,诗人奉劝他的朋友:“无为在歧路,儿女共沾巾。”在临别的时候,可不必作小儿女态,哭得罗巾尽湿啊。

    这首诗表达真挚的友情,堪称千古绝唱。杨华与金碧漪都是“侠义道”,可以比拟王勃之与“杜少府”同为“宦游人”。他们为了行侠仗义而在江湖上离合无端,这境界可比“宦游人”的离合又更高。至于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”的感情,则是和古人完全一样。

    杨华重复念了两遍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”心里想道:“碧漪不知身在何方,要是今晚他能与我共此灯烛光,那才真是好呢。”心念未已,忽听得邻房有人哼了一声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